自治区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反映,近年来,我区文化产业以“小省区办出大文化、办好大文化”为目标,紧紧围绕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通过抓顶层设计、出政策、搭平台、促融合,文化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区共有文化产业单位12246个,从业人员6.5万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07家(资产总计185.37亿元,从业人员12588人)。全区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4家、示范基地41家、示范户56家、特色村镇5个。
目前,我区每年安排文化产业专项资金0.15亿元,累计向国家上报文化产业项目20余个,争取中央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1.86亿元。利用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对全区国有改制文化企业、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重点小微文化企业、非遗传承人产业化等190个文化产业项目进行了扶持,有力支持自治区重点文化项目的建设,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据了解,随着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国各省(区、市)每年都安排数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内蒙古(每年2亿元)、甘肃(每年1亿元)等西部周边省区相比,我区每年仅安排0.15亿元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规模明显偏小。各市、县(区、市)虽然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但真正用于培育文化企业、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缺口较大,管理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严重制约着我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为此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比照西部周边省区发展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配置情况,争取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经费用于扶持我区文化产业发展。
2.探索财政资金、金融资源、社会资本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的政策性扶持作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5〕30号)的目标任务,“到2017年自治区级政府产业引导资金规模达到30亿元,在农业、工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对外开放等领域设立子基金”,建议在引导基金分配方面对文化产业予以倾斜,专门设立一定规模的“宁夏文化产业发展子基金”,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