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鼓与呼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召开五年工作总结会议
12月12日,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召开五年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总结座谈会,并传达学习全国政协在杭州召开的“发挥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在中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交流座谈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乐琴出席会议。
五年来,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以“民族工作促发展、宗教工作促和谐”为主线,为促进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做出了积极贡献。围绕“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对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认识;出台我区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法规;科学规划散居少数民族的有关信息统计方法,准确搜集整理基本情况的建议,受到自治区党委领导的重视。
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配合全国政协开展调研并召开协商座谈会,提出的设立政府宗教教职人员专项社保补助基金,宗教团体、场所、个人缴费和政府给予补贴相结合等意见和建议,得到全国政协民宗委重视,也为我区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
五年间,该委员会先后就我区实施生态移民以来,吊庄和国营农场异地移民及自发移民情况,以及“十二五”时期实施生态移民工程中,移民迁入地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局、建设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并批示有关部门研究采纳。
座谈会上,张乐琴强调,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宗教界各位委员要把十八大精神学深学透,发挥好阵地作用,凝聚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的力量,以进一步促进我区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关于宗教界反映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希望建立更加完善的联系、协调机制,以进一步提升我区宗教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