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上个世纪,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列入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日趋突出。我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者和见证者,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宁夏先后被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全国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省区、全国首批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全国2个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示范省区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对农村环境整治任务重、难度大的现状,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工作力度,决定以高层次机构来推进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工程。自治区环保厅积极联系协调,努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建设美丽乡村。
2010年,自治区成立了由自治区主席任组长,财政、环保、住建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等一批政策指导性文件,以高规格文件来为农村环境整治提供政策支撑。自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农村环保工作,安排部署整治任务,并列入政府为民办环保实事,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推动工作的开展。各市、县(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市县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区、市、县、乡四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做到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自治区人大对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常委会将农村环保作为“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主题,组成视察组,对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成为“幸福工程”“惠民工程”和“德政工程”。
为了避免层层配套又无力落实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全力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全部承担了3.5亿元配套资金,高于国家要求的配套比例,并按工程进度及时下达拨付,集中力量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既减轻了市、县及乡镇的压力,又确保了项目质量和进度。同时,整合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电讯、绿化等各项涉农资金,以项目捆绑的方式,与村庄布局规划相衔接,使建设资金集中向示范项目区集聚,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
针对农村环保底子薄、基础差、问题多的实际,我们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点面结合、示范先行。把示范项目建设与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将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确定为连片整治示范区域,在三大区域的每个县选择人口集中、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500户以上的连片村庄进行示范整治,确保示范项目设施设备服务范围和示范效益最大化。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推行两种模式处理生活垃圾,对引黄灌区主要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对中南部山区,充分利用自然洼地等,建设垃圾填埋场,主要采取“分户清扫、乡村收运、乡镇处理”的模式。采用四种模式处理农村污水,对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采用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对人口密集的沿黄区域中心村镇,采用集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模式;对中南部地区中心村镇,采用人工湿地处理模式;对远离城市、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庄,结合“一池三改”,通过建设户用沼气池、堆肥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升了群众的环保意识。推进“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软件”建设,率先制定了《宁夏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11年至2020年)》《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管理制度、《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等15项农村环保地方技术标准。统一设计了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项目标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将《宁夏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和《宁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纳入立法计划。建立了2013—2015年计划投资18.2亿元整治剩余1322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项目库。截止2013年底,累计投入资金10亿多元,完成对339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有效保护,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1座、集污管网999公里、垃圾中转站与填埋场172座,配置垃圾箱(池)16.6万个、垃圾收运车2564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218个,使全区1040个行政村、一半左右的农村人口受益,农村环境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
2013年10月9日,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对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提出了表扬并指出:“宁夏党委、政府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农村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在工作中做到了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四个到位’。”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为“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和美丽乡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