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边缘人群难享政策“阳光”
全面小康路上,不能让一个贫困人口掉队。
近年来,在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途中,社会的关注点大都集中在了农村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上,并将力量主要投入其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城市中,有这样一个群体,由于种种原因,家庭刚性支出远远大于收入,致使实际生活水平仍然很低,在一定程度上,比低保群体的生活还要困难。同时,由于其收入又稍高于政策规定的低保标准,无法享受低保的“庇护”,这个群体被形象地称之为“城市低保边缘人群”。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的困境
45岁的银川下岗职工周长荣,一家三口一直与72岁的母亲生活在一起,4人拥挤在50平方米的房子里,狭小不堪。2005年,周长荣工作时左胳膊受伤,鉴定为工伤八级,随后只能依靠打零工为生,且常常处于失业状态。其妻47岁,视力四级残疾,2008年下岗失业,2016年还因眼睛患白内障做了手术。8岁的儿子还在上小学。周长荣的母亲每月能领取到3000元退休金,可由于脑梗、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偏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顾,并经常住院治疗。
2016年3月,54岁的银川市民唐国突发脑梗,导致半身不遂,鉴定为肢体二级残疾,住院21天,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部分,个人自付4万多元,每个月还需服6种药物。今年4月份,唐国又突发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手术后扣除各种报销,个人自付3万多元,每月药费加复查需要2000元左右。唐国每月领取社保金701元,其妻子每月领取800元社保金。虽然唐国的子女都已成家,但两人都打临工,没有稳定收入,帮助父母显得捉襟见肘。
周长荣和唐国,收入拮据,生活困难,由于他们不是低保户,享受不了低保政策,因此无法得到有效救助。而申请低保的首要条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40元。类似周长荣和唐国这样的家庭,因人均收入刚刚超过城市低保标准,按政策无法纳入其中,但这些家庭的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其家庭收入,导致家庭陷入困境。
城市中难享救助的“夹心层”
生活穷困,却难以纳入低保,城市低保边缘群体无法得到有效帮扶,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委、政府的关注。
今年4月份,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会同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教育厅、调查总队等单位,针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进行了深层次研究,并形成了《关于我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情况的调研报告》。
这份报告指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虽然高于城市低保家庭收入,但政策保障相差甚远。城市低保家庭除了享受低保金以外,同时享受住房、就业、教育、社保、临时救助和其他补贴。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则不能享受低保制度和叠加在低保制度上的相关政策。比如,自治区民政局提供数据显示,2016年我区城市低保家庭不仅可以享受到各种节日补贴,而且还有冬季取暖补贴以及一些慰问金和慰问品,而这一切,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而言,只能“望洋兴叹”。
“低保审批,只考虑家庭收入,不考虑家庭实际支出。一些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超过可支配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家庭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得不到低保救助。”前不久,自治区政协对城市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开展了监督性视察调研,也发现了享受有关救助政策的认定门槛高,导致部分确需救助的群体无法得到救助的问题,并将“城市低保边缘困难群体的帮扶情况”作为调研的一项主要内容,深入银川、石嘴山、吴忠等地,走访城市低保户、下岗职工、未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户、贫困残疾人,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共同探讨解决之道。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的生活水平实际很低。”实地调研之后,调研组一成员深有感触地说,“表面上看,他们的收入高于城市低保家庭,但由于他们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相关政策,教育、医疗、社保等刚性支出和生活支出使得他们的生活压力很大,相当一部分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市低保家庭。”
城市低保边缘人群
应享政策“阳光”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生活贫困“隐形化”,处于各项救助政策的盲区;全区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没有建立全面、准确的城市低保缘家庭信息库;没有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制定明确的救助政策依据;相关部门无政策依据,对城市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还不完善……
随着诸多情况的掌握,调研组产生了同样的担忧:当前,我区正在全面推进侧供给结构性改革,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就业和增收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的生活状况能否改善,收入水平能否提高,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为此,《关于我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情况的调研报告》中建议,在不动低保标准的前提下,让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在就业、住房、子女上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政策。
自治区政协调研组呼吁,应制定针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政策,出台《城市低保边缘困难群体救助实施意见》,明确认定的责任主体、认定标准、资金来源及救助政策。同时,开展城市困难群体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就业状况等指标,建立城市低保边缘群体信息库。
调研组还从就业、住房、教育和社保等方面给出了建议“清单”: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针对城市低保边缘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织密“救助网”,从提高其就业技能、提升创业能力、提供就业贷款和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入手,通过降低就业成本,提升就业技能,帮助他们稳定就业;将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纳入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范围,享受保障性住房租金减免和公租房政策,同时研究出台面向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政策;将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纳入城市低保对象救助政策,在困难救助、各种费用减免、助学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社保缴费个人部分给予适当减免,免收补缴养老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救助工作体现着社会公平正义,救得对,救得准,才能真正让获得救助的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参与调研的自治区社科院助理研究员王愿如说,“尽管我区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政策上、工作上、救助能力上,老百姓还有更多的期待,而这些期待,正是做好工作的方向。”